欧盟轮胎标签和效率等级?
欧盟已通过法规(第 1222/2009 号)对所有欧盟成员国同样且具有约束力地引入了欧盟轮胎标签。适用于2012年7月1日以后生产的乘用车轮胎、轻型商用车轮胎和重型商用车轮胎。
测试三个不同的区域:滚动阻力、湿抓地力和轮胎在道路上产生的滚动噪音。
以下不受欧盟轮胎标签的影响:翻新轮胎、专业越野轮胎、赛车轮胎、带有附加装置以提高牵引力的轮胎,例如尖刺轮胎、T 型应急轮胎、适用于之前首次注册的车辆的特殊轮胎1990 年 10 月 1 日,最高允许速度为 80 公里/小时的轮胎,用于标称直径为 254 毫米或更小或 635 毫米或更大的轮辋的轮胎。
通过这项法规,欧盟一方面致力于提高道路交通的经济和生态效率,同时提高道路安全,另一方面赋予消费者更多的产品透明度,同时充当积极的决策辅助。
在注册过程中,专家们已经批评了欧盟轮胎标签不幸地只显示了一些产品特性的事实。除了滚动阻力、湿地抓地力和滚动噪音是欧盟轮胎标签的主要关注点之外,轮胎还具有更重要和与安全相关的产品特性,例如滑水性能、行驶稳定性、使用寿命、干湿制动性能道路、冬季条件下的行为等。
轮胎制造商指出,来自各种机构和期刊的测试结果仍然是最终消费者的重要信息媒介。除了轮胎标签的欧盟标准资格之外,这些测试通常侧重于进一步的与安全相关的产品特性,这对最终客户始终很重要。